陕西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四章 物业管理服务第六十三条已修改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聘请专业机构承担机电设备维修养护、清洁卫生、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等专项服务,但不得将物业管理区域全部物业服务一并委托或者转交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