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条

已修改

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采用招标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时,现售商品房应当在出售前三十日完成招标,预售商品房应当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完成招标。

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