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已修改

首次业主大会表决通过的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应当自通过之日起十五日内,由业主委员会报物业所在地的县(市、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