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第四章 社会保护第四十三条有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学校周边五十米范围内向未成年学生流动销售商品。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