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第三章 法律援助的申请、受理和审查第二十九条已修改法律援助机构根据办理法律援助事项的需要,可以委托异地法律援助机构代为调查取证、送达法律文书,所需费用由委托方承担;受委托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及时办理。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