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第二章 法律援助的范围和形式第十八条已修改法律援助包括以下形式:(一)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二)刑事辩护、刑事代理;(三)民事诉讼代理;(四)行政诉讼代理;(五)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形式。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