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第二章 法律援助的范围和形式第十七条已修改公民获得法律援助的经济困难标准,按照设区的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两倍确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扩大受援人范围,放宽公民获得法律援助的经济困难标准。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