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办法/第四章 土地使用权出租第十八条已废止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租。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