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中医条例第二十条已废止鼓励中医药学术团体进行学术交流,宣传普及中医知识,开展中医咨询服务,组织撰写中医药学术专著,促进中医药学术繁荣。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