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第四章 社会保护第四十条已修改鼓励具有法定资质和资格的社会组织和社会志愿者为未成年人提供公益性生理咨询、心理咨询、法律咨询、教育咨询等服务。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