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第四章 社会保护第三十三条已修改文化、新闻出版、工商等行政部门应当对校园周边的文化用品、出版物等经营服务场所加强管理和监督,依法查处违法经营者,维护有益未成年人成长的良好环境。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