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
党内法规
法规
部门文件
关于
中文
English
陕西省农村集体五荒资源治理开发管理条例
/
第一章 总则
第二十二条
已废止
五荒资源使用权的转让合同,不得违反法律、法规。
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
第二十一条
回到全文
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