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

已废止

开办卷烟批发交易市场,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对各类非法卷烟批发交易市场,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予以取缔。

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