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已废止

全省实行卷烟防伪标志销售管理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无规定防伪标志的卷烟。卷烟防伪标志的具体管理办法由省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