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若干规定第八条有效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需要征收、征用(包括已经征收、征用)集体所有的土地、山林、水面或者需要使用(包括已经使用)国有土地、山林、水面的,均应按有关土地管理的规定申请办理征收、征用、使用手续;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督促土地管理部门依法办理。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