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若干规定第十五条有效禁止在军事管理区的雷达、观通阵地、通信、技侦、观测固定台站附近修建影响其使用效能的设施。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