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农村财务管理条例/第三章 财务管理第十七条有效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的有价证券由出纳保管,除在会计分类账上设立账户外,应设立证券登记簿。有价证券兑付后,本息及时转入现金账。地方法规 ·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