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第四章 教师第二十八条有效本市实行教师聘用制度和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制度。教师应当取得国家规定的教师资格,并符合教师岗位聘用条件。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