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已修改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原则,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