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经纪人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已废止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他人接受其指定的经纪人的服务,限制其他经纪人的正当经纪活动。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