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二章 会议的召开第八条已修改常务委员会举行会议的时候,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必须按时出席。因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出席的,须在会前请假。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8年5月22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