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二章 会议的召开第五条已修改常务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召集并主持。必要时,主任可以委托副主任主持会议。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8年5月22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