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制定地方性法规听证办法第十六条有效陈述人发言结束后,主持人可以询问陈述人;经主持人同意,其他听证人也可以询问陈述人。在主持人的主持下,陈述人可以就听证事项进行辩论。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