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已废止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和支持环境保护科学教育事业,加强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的研究和开发,发展环境保护产业,普及环境保护和环境法律知识,提高全体公民的环境意识。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