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办法/第四章 建设项目和区域开发的环境管理第三十一条已废止禁止引进不符合我国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技术和设备。禁止进口有毒有害废弃物在本省处理。防止境外污染向本省行政区域转嫁。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