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第三章 招用人员第十六条已废止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应当公布招用人员简章。招用人员简章包括用人单位的性质、地址,招用人数、工种、条件,用工形式、工作期限、劳动报酬、福利待遇和劳动保护等基本情况。公布招用人员简章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通过大众传播媒介发布招用人员广告的,必须符合国家广告法律、法规的规定。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