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文化市场管理条例/第四章 电影和文化娱乐市场管理第二十条已废止从事电影发行活动,必须经省管理电影发行的行政部门批准,并取得《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经营电影放映,必须经县级以上管理电影放映的行政部门批准,并取得《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