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劳动保护条例/第二章 劳动保护责任第十二条已废止企业事业单位在实行各种经济承包责任制时,必须有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的内容,并明确规定各自应负的责任。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