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节约能源条例/第三章 合理使用能源第二十八条已修改鼓励、支持发展高附加值、低能耗的产业和产品。鼓励和引导铸造、锻造、电镀、热处理等高能耗、易污染的行业实行专业化生产,加快结构调整和技术改造,降低能耗。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2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