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节约能源条例/第三章 合理使用能源第二十九条已修改用能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能源管理制度,建立节能工作责任制,加强科学管理,优先使用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采用节能新技术、新工艺,加快淘汰能耗高的旧设备。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2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