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宗教事务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十二条已修改经批准的涉外交往、交流活动中,个人携带宗教用品入境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宗教财产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