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五章 争议的解决第二十九条已修改消费者就消费者权益争议向消费者协会投诉的,消费者协会应当在接到投诉后三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消费者协会受理投诉后,应在三十日内调解结束,重大复杂事项应在六十日内调解结束,调解成立的,当事人双方应当按照调解协议履行;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通过其他途径解决。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