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有效

对扰乱地方铁路车站、列车秩序或侵害旅客合法权益和危害铁路行车安全的行为,铁路工作人员有权制止,制止不听或情节严重的,可以扭送公安机关处理。

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