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地方铁路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有效地方铁路建设本着“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积极引进外资,鼓励外商投资,根据投资形式,可以建设由国家控股或拥有调控权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和股份制铁路。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