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五章 发言和表决第三十八条已修改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投票表决时,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也可以弃权。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3年8月1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