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森林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已修改各级人民政府应采取措施减轻林农负担。除法律、法规和省人民政府规定征收的林业税费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另设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