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已修改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应当具备以下主要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地址;

(二)房屋的位置、面积、装修及设施;

(三)房屋用途;

(四)租赁期限;

(五)租金数额及交付方式;

(六)房屋维修责任;

(七)转租的约定;

(八)变更或者解除合同条件;

(九)违约责任;

(十)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