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第四章 交通管理第二十七条有效因不可抗力或者重大交通事故致使车辆通行安全难以保障或者交通严重受阻时,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同公路管理机构批准,可以对部分路段或者全路交通实行限时封闭。封闭高速公路时,应当及时发布公告,并在车道入口处设立明显提醒标志。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7年5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