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条

已废止

违反畜牧业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条例的行为,畜牧法律、行政法规有处罚规定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依法予以处罚。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处罚。

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