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南涧彝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已修改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在国家计划指导下,以市场为导向,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自主地安排和管理经济社会事业。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充分发挥自然资源优势,发展山区经济和特色经济,发展优势产业,逐步提高各族人民的物质生活水平。地方法规 · 南涧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5年3月25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