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第三章 野生动物的管理第三十一条已修改禁止伪造、倒卖、转让特许猎捕证、狩猎证、驯养繁殖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准运证和允许进出口证明书。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