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第二章 野生动物的保护第十四条已修改在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主要生息繁衍场所,禁止超标准排放工业污水、废气,堆积工业废渣,倾倒生活垃圾及使用有毒、有害药物。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