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外商投资财产价值鉴定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九条已废止违反本条例有关规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