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旅游条例/第四章 旅游经营第四十六条有效推行景区专职讲解员服务制度。提供讲解服务的景区管理机构或者经营者,应当加强对讲解人员的培训、管理。随团导游在景区讲解时,应当遵守景区讲解管理制度;景区经营者或者管理机构不得阻碍其讲解服务。鼓励具备条件的景区推行电子讲解服务。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