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第四章 基层工会组织第三十三条已修改工会应当教育职工遵守法律、法规及劳动纪律,树立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工会会同企业、事业单位对职工进行科学知识、生产技能的教育和培训,组织职工开展文娱、体育活动,丰富职工文化生活,促进企业、事业单位的文化建设。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