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条

有效

省、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有《代表法》第四十九条所列情形之一的,其代表资格终止,由该代表原选举单位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及时报告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