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第五章 国家机关保护第四十一条已修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改善供未成年人开展文化、娱乐、体育、科技等活动的场所和条件。鼓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提供或者兴建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活动场所和设施。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8年3月1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