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第四章 社会保护第三十七条已修改医疗卫生单位,应当为未成年人进行体格检查提供条件,并予以优惠。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8年3月1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