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第二章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第十三条已修改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执行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执行自治区有关部门依法制定的地方标准。鼓励生产经营单位制定并执行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1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