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邮政条例/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第十二条有效因建设需要,征收邮政普遍服务营业场所、服务网点或者相关邮政设施的,征收单位应当与当地邮政企业协商,在保证邮政通信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按照不少于原有面积的原则就近安置,所需费用由征收单位承担。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